近日,根據財政部、國家衛生計生委有關規定,我省制定出臺《甘肅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補助資金管理辦法》,以加強和規範我省中央財政支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專項補助資金的使用和管理。 《辦法》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補助資金的來源、分配、使用、績效等全過程管理作出規定,並明確了資金用途和方向。對政府辦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和鄉鎮衛生院,專項補助資金主要用於核定收支後的經常性收支差額補助、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涉及的人員分流安置等政策規定的支出。對在實施
近日,根據財政部、國家衛生計生委有關規定,我省制定出臺《甘肅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補助資金管理辦法》,以加強和規範我省中央財政支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專項補助資金的使用和管理。
《辦法》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補助資金的來源、分配、使用、績效等全過程管理作出規定,並明確了資金用途和方向。對政府辦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和鄉鎮衛生院,專項補助資金主要用於核定收支後的經常性收支差額補助、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涉及的人員分流安置等政策規定的支出。對在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村衛生室執業的鄉村醫生,專項補助資金主要用於鄉村醫生的收入補助。
《辦法》規定,在資金分配方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和鄉鎮衛生院,按照“核定任務、核定收支、績效考核補助”的辦法核定補助資金。村衛生室按鄉村醫生服務人口數量和人均標準核定補助資金。在補助方式上,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有條件的地區要積極推進以購買服務的方式支付專項補助資金,績效評價與資金安排掛鉤。